记忆这东西真奇妙,离你很近的什么人或什么事情,说遗忘就遗忘了,而已离你很遥远的人或事情,没准哪天却能突如其来地映现在你的脑海中。或是梦,或在独守的暝瞑中重又穿越时光的隧道,再现那种早已不再的场景,即使那场景之于岁月十几年,甚至更遥远。
我要说的是一件事,是我20年前出差到北京所遇到的。时间是1994年初春的一天,下午3点左右。在我们要去办事的单位,路上经过一个菜市场,两旁摆满卖菜的摊位,还有辆三轮车堵在路中间,任凭我怎样按喇叭催促让路,司机像根本没听见似,死活不肯让路。鉴于其“地头蛇”不好惹,我只有避而远之。
总算来到我们办事的单位——北京天安门外东二条的燕南大厦,办完公务后下午还剩下点滴时间,便去王府井购物。外地人进京大都去王府井买些北京的土特产带回家,好让老婆孩子分享一下进京的愉悦。跟我一起进京的同事是两个女的,大家都知道女人喜欢逛商店超市,所以,一到王府井她们便不约而同走进了商场。而我向来不爱逛商场,只有坐在车上抽烟等候。当我抽完烟便随手将烟蒂扔在大街上的刹那,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年轻人突然站在我面前,操着一口的京腔,用命令的口气,让我拣起地上的烟蒂。说实话,大城市有明文规定:严禁随地吐痰、乱扔烟蒂。这一点我不是不知道,只是处于自己方便才将那规定抛在脑后。其实在我欲扔时还特意留心察看周围,根本没发现有什么“可疑”的人。没成想还是失了眼。我上下打量他一番,他衣着整洁,表情和蔼,便断定他准是市容管理员,忙乖乖服从。谁知他还要罚我5块钱。这点就让我难以接受,问他像我态度这般老实,咋还要罚钱呢?他说若不是看我态度好,得罚我10块钱。我便茫然了,哪儿有这样的规定?是事不是事的动不动就罚款,纯属土政策。他说北京就这规定,你若不服气,就跟我到派出所走一趟。啥大不了的事儿,也惊动派出所?我心里虽犯嘀咕,却明白一个道理:一颗烟蒂虽微不足道,可一旦去了派出所,就不仅仅是颗烟蒂这么回事了。趁早甭跟他计较,不就是5块钱吗,权当小偷摸去了。于是我便掏腰包取钱,就在这时候人群中挤出一个中年人,神情严肃,穿着蓝色的中山装,像是个当官的,起码能管着我面前的这个人。为便于好记,我们不妨称他为“官人”——没有盘问我,倒是质问那年轻人是干啥的?顿时那年轻人一怔,满脸惊讶,望着这半路杀出的程咬金,一时不知所措。“官人”便又说,北京市政府有明文规定,凡执法人员上岗,胸前须佩戴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标志牌。你的标志牌呢?分明“官人”对他的身份有些怀疑。如今城市的大街上“李逵”太多,当然趁火打劫的“李鬼”也难免混在其中,哪个是“李逵”哪个是“李鬼”谁又能晓得?那年轻人一听急了,忙说他有标志牌,说着便掀起自己的褂子,果然露出系在衣袋口沿的小标志牌。干吗不系在外衣胸前?“官人”让他摘下来。那年轻人便乖乖地摘下递到他手里,“官人”仔细地端详着,似乎要从上面查处什么破绽。我想,或许“官人”就像专管警察的那种督察身份。到底哪路神仙我还真不清楚。其实我清楚不清楚倒无关紧要,关键是那年轻人对他的身份也搞不明白,不然,咋用那种怀疑的目光望着他呢。不管他是什么人,对我有利还是无利,不如趁他们争执不休顾及不了我,早些溜之大吉,免得夜长梦多。这样我便像耗子似跐溜躲到不远处的人群中窥视,见“官人”手里拿着那个小小的标志牌转身离去,围观的人也随之散去,唯有那年轻人呆立在那儿,沮丧地望着远去的似官人的中年人发愣,想自己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置?
见此情景,联想起那年我曾在天津劝业街发生的一件同样的事情,只不过市容管理员是位中年妇女,胖胖的,因行动不便才让我溜之大吉。当我从别处又转回原地时,发现她正在低垂着头接受其上司的批评,并说要扣她当月的奖金。咳——因我一时的过失,给她精神上造成痛苦不说,经济上也受到莫大损失。想想自己实在不该那么做。随手扔掉那颗烟蒂的同时,其实也把做人的道德一同扔掉了。眼下我该怎么办?想必只有挺身而出,跟那位“官人”说明,那年轻人的标志牌先前给我看过,作为市容管理员他是称职的。一切都是由我的过错所引起。我已错过一次,不能姑息迁就自己这样糊涂下去。这样想时,我便鼓足勇气,向那“官人”走去------